湖北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武汉市开展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开展第二轮省级督察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是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美丽湖北的有力抓手,是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迫切需要。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将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重点督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情况,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及履职尽责情况;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国家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省级督察反馈问题、省委巡视交办问题、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反馈问题等整改情况;流域综合治理、守住流域安全底线情况和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解决情况。
督察组和武汉市要密切配合,严守纪律要求,保障督察工作依法依规顺利进行,确保督察取得预期效果。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暨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动员会部署要求,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主动接受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用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要强化责任担当,以端正的态度、严明的纪律、优良的作风,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做好工作保障,全力支持配合督察组开展工作。
要坚持问题导向,对环保督察反馈指出的问题和督察组交办的事项,做到照单全收,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对督察中发现的失职失责问题要严肃问责追责,确保整改成效。
要注重建章立制,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以环保督察为契机,深入开展生态环保突出问题集中排查整治,深挖问题根源,完善长效机制,推动武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
要坚持标本兼治,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建设方式,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武汉。
长江日报出品
采写:记者刘林德 陈永权
摄影:记者郭良朔
编辑:朱晨颖
校对:彭艳 胡蝶